索引号 | GKnlj-2018-00002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农林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11 17:31:30 |
名称 | 武功县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拨付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 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武功县 农业综合开发 办公室 2018 财政 资金 的通知 |
普集街道办事处、河道社区、普集街社区,各驻村工作队,督导组: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57号)和《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咸财农业〔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武功县产业脱贫专项工作组关于上报2018年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计划备案的通知》(武产脱贫发〔2018〕3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程序,严格公示公告。
普集街道办、河道社区、普集街社区发放产业扶持资金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必须经办(社区)、村两级开会商议,留存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先由各村对每户贫困户享受产业扶持资金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办(社区),再由办(社区)统一在政府醒目位置公告3天,无异议后,预付产业扶持资金。
二、严格时限,做好资金预付。
普集街道办、河道社区、普集街社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前期上报资金计划备案,务必于4月23日前将产业扶持资金足额预付到位。对自主发展产业贫困户的扶持资金,按要求规范填写《武功县2018年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发放表》,由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干部、贫困户签字确认,经办(社区)审核无误后,采取“一卡通”形式预付到贫困户粮食直补卡上,坚决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对入股经营主体贫困户的扶持资金,相关办(社区)要提前组织双方规范签订《武功县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协议》,经贫困户、经营主体、镇政府、村委会签字盖章后,按要求规范填写《武功县2018年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发放表》,由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干部、贫困户签字确认,由办(社区)审核无误后,按程序将产业扶持资金一次性预付到所入股的新型经营主体账户中(根据陕西省扶贫办《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解答(二)》有关规定)。
三、抢抓时机,发展特色产业。
普集街道办、河道社区、普集街社区在产业扶持资金预付到位后,要督促、指导贫困户根据自身实际,紧抓春耕栽培、畜牧补栏的大好时机,发展特色种养业;县农林局、扶贫办、畜牧局、果业局等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产业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能主动融入一项产业项目,提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认真梳理,完善报账资料。
普集街道办、河道社区、普集街社区要及时报账,务必于5月11日前将产业资金报账资料报送县产业扶贫办。报账所需资料:1.办(社区)申请资金拨付的文件。2.武功县2018年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发放表。3.武功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报账单。4.办(社区)、村产业扶贫资金拨付会议记录。5.贫困户发展产业承诺书(或入股企业/合作社承诺书)。6.产业资金发放的公示公告影像资料。7.2018年__村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扶持资金发放明白卡(或2018年__村贫困户加入企业/合作社合作发展明白卡)。8.武功县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协议。9.贫困户入股企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章程等。10. 2018年度产业发展资金验收报告单 。11.其他相关印证资料。
五、强化督导,严肃责任追究。
县农林局将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对产业资金发放和贫困户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慢、验收交付慢、资金拨付慢,对产业资金挤占、挪用、滞留及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产业项目、改变产业规模等问题,将严肃追责。
附件5:武功县2018年--村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扶持资金发放明白卡
附件6:武功县2018年--村贫困户加入企业/合作社合作发展明白卡
武功县农林局 武功县财政局 武功县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